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珠寶類飾品銷售日益紅火。高檔翡翠、和田玉、田黃、雞血石等,更是成為人們新的理財和投資品。但目前珠寶市場云龍混雜,消費者難辨真偽,坑人事件時有發生。
今年9月至10月,南京市消協聯合專業檢測機構首次開展了“金秋珠寶質量月”大調查活動,并于今天(12月20日)曝光了珠寶行業現存的六大問題,評選出周大福、周大生、潮宏基、六福、寶慶首飾、鉆石小鳥、翠佛堂、寶慶連鎖、王殿祥等9家“民生喜愛的珠寶品牌”。
問題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案例】今年8月15日,一消費者參加旅游團到南京旅游,在秦淮區某玉石店購買了2件玉器,一件3000元,另一件2000元。消費者回到廣州后,請權威鑒定機構對2件玉器進行檢測,得出的結果是:漂白填充翡翠。
【點評】市消協副秘書長張慰人指出,這類問題通常的伎倆有:合成祖母綠冒充天然祖母綠;合成水晶冒充天然水晶;玻璃冒充天然珠寶玉石;“水鉆”仿冒紅寶石;“托帕石”冒充藍寶石;“馬來玉”冒充翡翠;普通鉆石冒充“南洋鉆石”;合成立方氧化鋯冒充鋯石;合成紅寶石冒充紅寶石;玻璃貓眼冒充高檔寶石金綠貓眼等。
目前,珠寶界為追求至善至美的效果,創造了許多改善天然珠寶缺陷的高超技法,如輻照、酸浸、注膠、熗色等。經過人工處理的珠寶玉石未按國家標準標注“處理”二字或處理方法,即屬于欺詐。
問題二:標注不規范,虛標高價
【案例】一消費者在太平南路某商場購買了一條虎眼石手鏈,花了1000元。后經鑒定比對,同樣的手鏈其他店僅售418元。
【點評】南京珠寶研究檢測中心主任阮宏宏介紹,按國家規定,金、銀、鉑等貴金屬首飾制品,都應在其制品上打印數字和字母,同時在商品標簽上用漢字標出規范名稱、成分含量及特殊處理工藝。凡人工制作的珠寶玉石必須在名稱前標明制作方式。但很多珠寶故意不標或標注不全,其中突出表現在和田玉的產品標注上,絕大部分公司僅僅會標注“和田玉”,而不會區分出“籽料”、“山料”和“山流水料”,同樣也不會標注這塊玉的產地,這就導致“和田玉”看似相似,實則價值差別很大。
同時,有些珠寶商在開具銷售發票時,故意漏掉一些關鍵詞語,為日后應付消費者維權埋下“伏筆”。如籠統地寫“珍珠”、“翡翠”、“藍寶石”,而不按國際標準寫上規范名稱,也不寫清質量級別。
問題三:責任難定,糾紛難處理
【案例】南京一市民在某金店購買了一條8.88克的項鏈,當天下午就斷掉,第二天拿到該店要求換貨,對方就不同意,只肯以舊換新。
【點評】張慰人說,由于金銀珠寶是特殊的穿戴類商品,出現損壞后,很難判定是消費者的人為過失所致,還是其本身存在質量問題。目前國家只有貴金屬含量和鉆石標準,因此首飾鑒定只是對鉆石成分、貴金屬含量和等級等進行鑒定,至于鉆石為何脫落等工藝問題還無法判定,而消費者的投訴基本集中于此。有的珠寶店承諾有保修期,而有的珠寶店無此承諾,以至于消費者發現問題往往退換貨難。
問題四:有害元素釋放量超標
【案例】市消協在調查送檢中發現,有的黃金珠寶不僅有害元素超標,且超標得嚇人。其中有一件金鋯石戒指,鎳釋放量為每星期24.620微克/平方厘米,超標49.24倍。
【點評】市消協秘書長許明指出,一般來說,貴金屬首飾可能會含有鉛、汞、鎘、六價鉻、砷和鎳等多種有害元素。其中,鎳是一種既便宜又能增加首飾亮度和硬度的金屬原料,常用在白色K金首飾中。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這些元素的含量都必須小于0.1%、鎳釋放量小于每星期0.5微克/平方厘米。也就是說,無論是用貴金屬或其合金做成的飾品,其所含元素均不得對人體健康有害。
此外,珠寶市場還存在服務標準參差不齊、售前承諾不能兌現等問題。
今年9月至10月,南京市消協聯合專業檢測機構首次開展了“金秋珠寶質量月”大調查活動,并于今天(12月20日)曝光了珠寶行業現存的六大問題,評選出周大福、周大生、潮宏基、六福、寶慶首飾、鉆石小鳥、翠佛堂、寶慶連鎖、王殿祥等9家“民生喜愛的珠寶品牌”。
問題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案例】今年8月15日,一消費者參加旅游團到南京旅游,在秦淮區某玉石店購買了2件玉器,一件3000元,另一件2000元。消費者回到廣州后,請權威鑒定機構對2件玉器進行檢測,得出的結果是:漂白填充翡翠。
【點評】市消協副秘書長張慰人指出,這類問題通常的伎倆有:合成祖母綠冒充天然祖母綠;合成水晶冒充天然水晶;玻璃冒充天然珠寶玉石;“水鉆”仿冒紅寶石;“托帕石”冒充藍寶石;“馬來玉”冒充翡翠;普通鉆石冒充“南洋鉆石”;合成立方氧化鋯冒充鋯石;合成紅寶石冒充紅寶石;玻璃貓眼冒充高檔寶石金綠貓眼等。
目前,珠寶界為追求至善至美的效果,創造了許多改善天然珠寶缺陷的高超技法,如輻照、酸浸、注膠、熗色等。經過人工處理的珠寶玉石未按國家標準標注“處理”二字或處理方法,即屬于欺詐。
問題二:標注不規范,虛標高價
【案例】一消費者在太平南路某商場購買了一條虎眼石手鏈,花了1000元。后經鑒定比對,同樣的手鏈其他店僅售418元。
【點評】南京珠寶研究檢測中心主任阮宏宏介紹,按國家規定,金、銀、鉑等貴金屬首飾制品,都應在其制品上打印數字和字母,同時在商品標簽上用漢字標出規范名稱、成分含量及特殊處理工藝。凡人工制作的珠寶玉石必須在名稱前標明制作方式。但很多珠寶故意不標或標注不全,其中突出表現在和田玉的產品標注上,絕大部分公司僅僅會標注“和田玉”,而不會區分出“籽料”、“山料”和“山流水料”,同樣也不會標注這塊玉的產地,這就導致“和田玉”看似相似,實則價值差別很大。
同時,有些珠寶商在開具銷售發票時,故意漏掉一些關鍵詞語,為日后應付消費者維權埋下“伏筆”。如籠統地寫“珍珠”、“翡翠”、“藍寶石”,而不按國際標準寫上規范名稱,也不寫清質量級別。
問題三:責任難定,糾紛難處理
【案例】南京一市民在某金店購買了一條8.88克的項鏈,當天下午就斷掉,第二天拿到該店要求換貨,對方就不同意,只肯以舊換新。
【點評】張慰人說,由于金銀珠寶是特殊的穿戴類商品,出現損壞后,很難判定是消費者的人為過失所致,還是其本身存在質量問題。目前國家只有貴金屬含量和鉆石標準,因此首飾鑒定只是對鉆石成分、貴金屬含量和等級等進行鑒定,至于鉆石為何脫落等工藝問題還無法判定,而消費者的投訴基本集中于此。有的珠寶店承諾有保修期,而有的珠寶店無此承諾,以至于消費者發現問題往往退換貨難。
問題四:有害元素釋放量超標
【案例】市消協在調查送檢中發現,有的黃金珠寶不僅有害元素超標,且超標得嚇人。其中有一件金鋯石戒指,鎳釋放量為每星期24.620微克/平方厘米,超標49.24倍。
【點評】市消協秘書長許明指出,一般來說,貴金屬首飾可能會含有鉛、汞、鎘、六價鉻、砷和鎳等多種有害元素。其中,鎳是一種既便宜又能增加首飾亮度和硬度的金屬原料,常用在白色K金首飾中。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這些元素的含量都必須小于0.1%、鎳釋放量小于每星期0.5微克/平方厘米。也就是說,無論是用貴金屬或其合金做成的飾品,其所含元素均不得對人體健康有害。
此外,珠寶市場還存在服務標準參差不齊、售前承諾不能兌現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