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鉑金、黃金、鈀金、鉆石、翡翠、軟玉、琥珀、紅寶石、藍寶石、珍珠、水晶……市面上的貴金屬、珠寶首飾品種繁多、款式各異,并且隨著飾品新加工工藝的發展,飾品所用主石和配飾的材料也越來越復雜。而眼花繚亂的標識、五花八門的標簽著實讓人摸不著頭腦,消費者在多數情況下只得聽銷售人員“忽悠”。 日前,經過國內權威專家審定,由大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制定、大連市金銀飾品監督檢驗中心負責起草的《珠寶玉石、貴金屬及貴金屬鑲嵌飾品標識》DB21/T1853-2010正式對外發布,并將于2011年12月30日起實施。據介紹,該標準是遼寧省第一個規范珠寶玉石、貴金屬及其鑲嵌飾品標識的強制性地方標準。其實施后,消費者再購買珠寶首飾或維權時將會有法可依。 1 標識混亂 含多種金屬首飾只標注最貴一種 “說實在的,究竟是玉,還是翡翠,還是其他什么材質的寶石,我也說不清楚。 ”市民張女士前些天在商場里花3000多元買了一個標簽為“三羊開泰”的紅色掛件,提起這段購物經歷,張女士一臉無奈。據了解,目前市場上用“產品寓意”代替珠寶飾品名稱標注的不規范做法不在少數。“翡翠A貨、24K黃金等等這些出現在首飾標簽上的名稱,其實都是一些不規范的商業俗稱,而諸如將‘合成立方氧化鋯’標示為‘鋯石’、‘翡翠’標示為‘玉’等行為,更是對消費者造成了誤導。 ” 大連市金銀飾品監督檢驗中心主任趙達介紹,珠寶行業中存在標識混亂的現象,有的商家不標注珠寶玉石名稱,有的僅標注行業內不規范的商業俗稱,有的甚至混淆、杜撰珠寶玉石和貴金屬名稱。據了解,在本市每年由于珠寶首飾標識問題而發生的糾紛和投訴中,由于證據的缺失,消費者利益常常難以有效保障。 2 購買提醒 到管理規范的大商場去購買 面對令人眼花繚亂的珠寶市場,消費者如何才能擦亮雙眼,明明白白消費,選購到稱心如意、物有所值的珠寶飾品?全國珠寶玉石首飾類產品質量檢驗技術專家委員會委員、大連市金銀飾品監督檢驗中心主任趙達給出了提醒。 作為《珠寶玉石、貴金屬及貴金屬鑲嵌飾品標識》標準的主要起草人之一,趙達提醒市民,在選購鉆石、翡翠時,應選擇質量好、信譽高的知名品牌,并到管理規范的大商場、商店去購買。在購買珠寶首飾時,可以索要具有相應資質、值得信賴的珠寶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書。同時,趙達又介紹了購買黃金、鉑金和鉆石的鑒別方法。 購買黃金首飾 一要看飾品表面是否光潔,合格的黃金首飾無各種加工痕跡,澆鑄飾品無裂痕和明顯缺陷。手鐲要鐲軸平直。手鏈、項鏈的鏈身垂直不打轉,搭扣大小與鏈身相配。插針類耳環的針長短要一致,夾頭穩固等等;二是認明“印記”,及時復稱。通常黃金飾品按標準規定打有“印記”,一般按產地、廠家代號(商標)、材料、含量的順序打上印記。由于黃金飾品比較軟,耐磨性不高,購戴數年后棱角處易磨損,重量會因此減少。購時復稱無誤,可避免日后疑慮。 購買鉑金首飾 一“看”,每件鉑金首飾都會刻有一行細小的Pt標志,通常情況下在戒指的內圈,項鏈的搭扣或飾品的背面即可找到。值得一提的是,近來市場上也出現了鉑含量在千分之990或以上的鉑金首飾,它直接標志“足鉑”字樣以代替Pt標志;二“掂”,可以通過掂重量來辨別鉑金首飾。因為鉑金是所有貴金屬中密度最大也最重的金屬;三“索”,購買時要索取全中文發票,并請銷售商提供準確飾品名、珠寶玉石材料名稱、貴金屬材料中文名稱及含量和重量。 購買鉆石 要評價鉆石的“4C”,即鉆石的切工、顏色、凈度和克拉重量。切工是指鉆石的切磨工藝,對鉆石的明亮度有著最大的影響;顏色愈是淺淡,接近無色,價值越高;內含物越少,凈度越高,鉆石越稀少,價值不菲;鉆石是以克拉為重量單位來計量(1克=5克拉,1克拉=100分)。 “ 鉑金和鈀金外觀相近,但價格差距很大,兩者的元素符號分別為 Pt和Pd,不法零售商偷梁換柱,消費者稍一走眼,就有可能被忽悠。 趙達提醒,近年來還出現了在同一個貴金屬飾品中應用了多種貴金屬的新工藝首飾,而少數不法商家混淆概念,只在標簽上標注出了其中價格最貴的貴金屬,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3 標準規定 貴金屬及飾品應具有四“印記” 據市質監局標準化處處長遲傳黎介紹,此次出臺的新標準《珠寶玉石、貴金屬及貴金屬鑲嵌飾品標識》,整合了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首次明確了主石與配飾的概念,并結合遼寧省實際情況,細化了產品標識的內容及標注方法。“珠寶飾品的標識對于商家來說是明示擔保,而對消費者來說就是一種維權的證據了。 ”遲傳黎表示,這些要求標注的內容是強制性執行的條款,必須隨同飾品一起交付給消費者。 ◎四項“印記” 新標準規定,貴金屬及其鑲嵌飾品應具有包括廠家代號、貴金屬材料代號、貴金屬純度(含量)、主石質量等四項內容在內的“印記”; ◎標簽 珠寶玉石飾品、貴金屬及其鑲嵌飾品還應當附“標簽”,明確標注飾品名稱、珠寶玉石名稱、飾品質量、價格、執行標準編號、生產者廠名、廠址等內容信息; ◎其他標識物 此外,產品合格證明(檢驗證書)、鉆石級別、配件純度(含量)、使用說明或警示標志以及其他配飾珠寶玉石名稱,如果未在印記、標簽中予以標注,則應在其他標識物中標注。 對于已經生產的貴金屬飾品,標準規定,采取過渡期的辦法,要求生產、經銷企業在標準發布1年內對產品標識進行清理。“大限”過后,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珠寶飾品不得售賣。 據了解,市質監局將于近期在全市范圍內舉辦新標準宣貫培訓班,指導商家完善珠寶飾品的標識標注,維護珠寶市場的公正、誠信,避免由于售賣主體概念模糊所帶來的糾紛。同時,也為在專業知識上處于弱勢的消費者規避消費風險,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依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