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期間,珠寶黃金首飾進入交易旺季。福建省寶玉石協會秘書長王乃珠提醒,除了關注首飾的款式、價格外,消費者也應關注其質量和品質,特別是在景區購買時,要謹防六大消費陷阱。
第一,以次充好。產品標明為“千足金”,實際上純度達不到標準,商家卻不向消費者明示;用B、C貨充A貨;用輻照后變色或染色的珍珠冒充上等珍珠;利用消費者對珠寶玉石信息的不對稱,通過網站或報紙,把低檔劣質的珠寶玉石宣傳為“優質低價品”。
第二,以假亂真。按照國家珠寶玉石名稱標準規定,凡人工制作的珠寶玉石必須在名稱前標明制作方式,如人造綠鉆石、合成祖母綠等。但不法商家卻以人造珠寶冒充天然珠寶賣給消費者,還有一些商家以水鉆冒充紅寶石,以水晶玻璃冒充水晶等。
第三,首飾鑲嵌遮“百丑”。王乃珠說,品質不高的珠寶,一些商家往往通過鑲嵌的方式讓首飾顯得很“高檔”,常見的貓膩有藏瑕法、拼合法、墊襯法、填充法、鍍膜法、染色法等。
第四,偷梁換柱。展柜里的展品、樣品為真品,但實際購買的為假貨,一般消費者很難區分兩者的差異,買回來的東西與在景點看見的不相符。
第五,只標注英文,沒有漢字。按規定,金、銀、鉑首飾制品應有數字和字母標識,在標簽上,商家須用漢字標出規范的名稱、成分、含量及特殊處理工藝等。但一些商家的首飾標簽只標明部分名稱或只用英文標識,使普通消費者很難看懂其中奧妙。
第六,克隆證書。鑒定證書是珠寶黃金首飾的“身份證”。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卻大做文章,有“克隆”的,有移花接木的,還有一批珠寶只有一個“團體身份證”的,普通消費者一不留神就上當受騙。





